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结业生学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可申请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7月结业生申请毕业证及学位证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毕业资格审核集中在7月10日上午进行。根据期末考试安排,除5名学生有7月9日、10日的4门课考试另行单独处理外,其他所有结业换证及毕业班学生的考试在7月6日(含)都将结束,这些考试成绩将在9日晚上10点提交完毕。为保障学生利益,个别考生人多的基础课如无法按时提交,经学生主动申请,应当优先批改结业生试卷,成绩通过的须为学生开具成绩证明(一式三份),同一门课程可为多个学生集中开具证明。
请通知学生,结业换证审核为申请制,即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必须主动向学院申请,否则学院如有遗漏,后果学生自负,尤其本次为2016届本科毕业生最后一次审核机会,达到要求的学生务必参加。
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对结业生进行集中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形成可发毕业证名单,并结合下发的处分情况,填写《2018年7月结业证换毕业证审批及申请补授学位汇总表》,并于7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学籍科。对于结业生较多的学院,可以提前要求成绩通过的学生主动到学院报告,提前审核,避免工作量集中无法及时上交。
本次学生不再单独填写个人的学位申请表。学院在每名通过的学生成绩单上书写“该生因必修课***未通过,选修课差多少分而结业,现已通过全部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特此证明!”并在成绩单上将通过的必修课选修课分别标注后签名盖章,将所有学生审核后的成绩单附后,连同汇总表纸质版7月10日下午3:00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制作学生毕业证,发证日期设置为2018年7月10日(请务必在汇总表中标注正确的发毕业证时间)。
由于教务处统一组织提交学生处进行纪律处分审查,故电子和纸质材料必须按时全部上交,否则将无法提交本次学位会讨论。
对于2017届、2018届结业生可参加下学期开学组织的补考,通过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参加9月集中毕业资格审核,并于12月申请学位。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1:2018年7月换证审批及申请补授学位汇总表
附件2:毕业资格审核原则
所有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中的规定,完成相应学分(同一门课程只计算一次学分),方能毕业,在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取得相应学位。
1.正常学生审核
入学后未换过专业,按学制毕业没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进行审核。
2.学籍异动学生审核
入学后有过学籍异动(如转专业、插班、休复学)的学生,按照异动学期将学习历程划分阶段,每个阶段按照相应年级的培养计划进行分阶段审核,每个阶段均达到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即视为通过审核。
3.联合班学生审核
按照学校文件,联合班学生在我校修完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并在国外取得同专业学位后方能在我校毕业,所以学院在对联合班学生做毕业审核时没有提供经国际交流处签字盖章的学位证与成绩单原件,一律做结业处理。待学生提供材料后方可认定毕业及申请学位资格。
4.国际交流(交换)学生审核
国际交流(交换)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及出国前审批的学分转换方案,分阶段完成全部应修学分,照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方可认定毕业及申请学位资格。
5.结业换证学生审核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在毕业时未达到毕业要求、做结业处理的学生,在两年内重新参加课程学习的,达到毕业审核条件的,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及申请学位证,其毕业资格认定按照结业当年政策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