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评估办法》(兰交教发〔2016〕41号)和《兰州交通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兰交教发〔2017〕269号)文件要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本学期通过教师报名申请、院级课程质量评价和学校统一抽查方式,确定66名教师所授课程(其中铁道技术学院2名)参加校级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本学期校级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兰交教发〔2017〕269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课程教学过程实证性质量评价和学生评价。评价专家从本学期第二周开始进行课堂听课。铁道技术学院负责本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参照学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科。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有序做好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