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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8-06-11 08:37: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年级本科教学任务已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教学任务数据及师资情况确定教学分合班,同时填报任课教师等相关教学任务信息。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于17周周二(6月19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本学院(部)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填报工作,同时将本学院(部)教学任务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返回教务处教务科。所有年级本科教学任务填报工作均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时请参考教学任务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任务填报操作指南)。

2.对于分级教学及开设班级较多的课程,请按照兰州交通大学课程排课划块方案的要求确定教学班并填报任课教师(见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排课划块方案)。

3.课程教学班安排要求:(1)必修课程可根据每门课程应修人数确定教学班数,原则上要求以单个自然班作为教学班进行授课。因师资紧缺等原因确需组织合班上课,以两个自然班合班教学为宜,不允许三个及以上自然班合班上课。(2)选修课程可根据该课程拟选学生人数及师资力量确定教学班数,教学班容量一般不超过70人。

因师资紧缺等特殊原因确需两个以上自然班合班上课的情况,须由开课学院(部)写出详细情况说明,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4. 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制度,完成青年教师和新任课教师开课的审查工作。青年教师必须完成课前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课程设计、实验等基本教学环节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经试讲合格且职称为讲师及以上方能安排上课。严禁助教或新引进且不具备高校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课程主讲。对初次担任主讲的青年教师,导师或系(教研室)主任应加强指导、审查教案、重点听课,同时要求各学院(部)组织检查,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质量,且严禁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同一学期主讲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

5. “卓越计划专业” 、“詹天佑” 、“茅以升”等综合专业改革的班级,针对其特殊专业培养的特点,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求以单独自然班授课的方式安排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原则上由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且教学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的教师担任,优先安排职称较高的主讲教师。

6.根据新修订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通识类校公共选修课在教学计划中不再列出,所有开设的校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全校统一为:周一7-8节、周四9-10节两个时间段,周学时均为2。

7.实践类课程安排要求:(1)按整周单独开设的实践类课程由相应开课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时间地点,教务管理系统中不再排课;(2)课内含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务系统中只按理论学时排课,实验、实践环节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授课情况与学生及相关实验室协商确定,但需在开学第1周将协商确定后的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便于学校实时掌握课程授课状态。

8.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性和教学计划的严肃性,教学任务课程信息应严格执行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期本科教学执行进程,不得随意增删或更改课程相关信息。若有特殊变动,请书面说明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9.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任课教师及教学分、合班情况,课表编排完毕以后,禁止教学分合班调整,不允许变更任课教师和调整课表,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一门课程同时由两名及以上任课教师授课的,应在教学日历中明确每人具体承担的教学内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按私自调(停)课认定处理。

10.需要进行分级教学的课程,开课学院须确定分级教学方案及具体教学分班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核对已填报的教学任务信息及分合班数据,教学任务填报完成截止日后,所有教务数据在教务系统中将进入下一环节,即学生选课及教学班上课时间地点编排阶段,系统客户端将无法对教学任务数据进行修改。填报过程中若有不明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任务填报操作指南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排课划块方案(略)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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