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交教发〔2015〕136号)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结合本单位专业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具体面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并于6月15日上午前报送学籍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经教务处审核后,分别于学院和学校网站同时向全校公布。
2.各学院计算专业智育测评成绩排名,并予以公示。7月14日~7月15日,各学院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计算2017级本科生第一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并将专业排序结果通过本学院内部及学院网站进行系、院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6日~7月18日。
3.学生申请及申请信息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于7月15日前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报送学院教务办;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分类汇总申请转专业具体数据信息,并于7月16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和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4.各学院组织面试或考核,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8月25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面试或考核工作,并根据学生面试(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具体接收人数限额见附表)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同时,通过本单位内部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8月25日—8月27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面试或考核等材料及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接收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及纸质版、公示照片及网页截图各1份一并于8月27日上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5.8月27日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复核,确定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并正式发文公布。
6.8月28日,接收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并通知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组织选课。
转专业学生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处理,选修课由学生自行退课和选课,其中8月27、28日为学生选修课退课时间,8月30、31日为学生选修课补选时间。
7.各学院在开展转专业工作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学课程(必修或选修)不得挂科。
(2)按教育部公布专业代码进行专业智育排名,特色班不得单列。
(3)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只能选择申请转入1个专业,即只能填写一份转专业材料。请转出学院在材料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对同一学生填写多份转专业申请表者,学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务必在面试或考核前,将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
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